[校內繁星] 公告本校115升大學繁星作業實施要點
校內比序原則如下,實施要點詳如附件。
新北市立新店高中115學年度大學入學甄選繁星推薦之校內推薦順序比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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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校內推薦 順序比序項目 |
第一 比序 |
第二比序 |
第三比序 |
第四比序 |
第五比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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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班 |
校排 百分比 |
※四種學測組合成績對應的全國累計人數百分比, 擇最優百分比為此項目之比序依據。 |
學測 國文+英文 成績 |
學測英文 成績 |
學測國文 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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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序項目2中,四種學測組合成績係指「國英數B社」、「國英數A自」、「國英數B自」、「國英數A社」等四種不同組合之學測成績,並分別對應至全國累計人數百分比後,擇最優之百分比作為此項目的比序依據。前項所列「全國累計人數百分比」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
備註:經上列比序後,若能無法決定推薦順序者,將依通過檢定校系數之比例高低作為推薦順序之優先次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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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校內推薦 順序比序項目 |
第一 比序 |
音樂班因個百分比人數均不超過1人,因此於校內推薦順序時,僅訂定第一比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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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班 |
校排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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