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註冊費減免】115學年度申請各項相關減免證明樣式(參考範例)
一、註冊費相關資訊:詳閱後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分機505、506、507。 (實際金額以學校發放紙本繳費單為準)
二、如果未能於新生始業輔導(8/20-8/21)繳回,請學生或家長於9/3(四)前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補件,後續將協助換單或依減免金額辦理退費,逾期繳交者當學期將不予減免。
三、各項減免資格證明文件範本如下: (備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不能減免註冊費)
1.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

2.原住民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新北市)

4.特教鑑定證明

5.身心障礙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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