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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學期早、午餐補助申請公告通知

親愛的家長您好:

新北市政府為了幫助經濟貧困家庭,使弱勢家庭的孩子能安心上學並兼顧身心健全發育,領先全臺各縣市辦理「幸福晨飽」早餐及午餐(午餐補助戶籍需在新北市,戶籍若在台北市者可向註冊組申請)補助。補助對象為就讀本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不含幼兒園)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本人身心障礙學生本人領有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證明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無力支付早餐費等5類學生。

本補助是社會補助而非法定權益福利,目前全國僅有本市全面性自國小到高中職的協助弱勢學童早、午餐。為讓幸福晨飽及午餐補助計畫能確實幫助有需求的弱勢學生,本計畫採申請審核制,辦理方式為符合上述申請資格之學童由家長自我評估確實有早餐需求者,填寫補助申請表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查委員會依據申請表內容核實評估,通過者始核予餐點協助。如為家庭突發因素或家境困難(無法拿到相關補助證明)之學生,學校隨時可受理申請及審核,以即時提供孩子必要之協助。

即日起112學年度第1學期早餐及午餐補助已開始受理申請,請於112年6月30日前,將申請表送交導師簽章後,向生輔組提出申請(申請表可至教官室領取);為維護貴子弟相關權益,請盡早完成申請,暑假前申請者於開學後優先發放,另開學後申請者,請於開學後一週內繳交相關申請資料(申請期程約3週),逾期則不再受理申請。

敬祝  闔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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