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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4月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1504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輔導公、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數學、自然學科及資訊教育,國教署每年辦理旨揭競賽,並依據專業學科別,分為數學科、物理科、化學科、生物科、地球科學及資訊科等6科目競賽。
三、參加對象:
(一)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年級在學之普通科及綜合高中學程一年級與二、三年級學術學程學生(包括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並取得學籍之學生;不包括外國僑民學校學生)。
(二)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
四、本計畫分為3階段辦理,辦理單位各分別如下:
(一)初賽:
1、由各校自行於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前完成辦理。
2、本區(新北區)複賽承辦學校(板橋高中及中和高中)辦理之校內初賽納入新北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政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其成績達各複賽承辦學校選薦參加複賽之學生成績者,由各複賽學承辦學校以外加名額薦送參加本區(新北區)複賽。
(二)複賽:由本局委請板橋高中及中和高中辦理。
(三)決賽:由國教署委請以下學校辦理:
1、數學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
2、物理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物理學系)。
3、化學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
4、生物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
5、資訊科:國立政治大學(資訊學院)。
6、地球科學科:國立中央大學(太空科學與工程學系)。
五、檢附「115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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