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新北市政府為了幫助經濟貧困家庭,減輕家長負擔,協助照顧您的孩子能安心上學並兼顧身心健全發育,特別辦理「幸福晨飽」早餐補助,補助對象為就讀本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不含幼兒園)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家訪符合實際經濟弱勢需求者) 及學生本人領有弱勢兒少補助證明者等經濟弱勢貧困家庭,提供孩子在上課期間能有早餐補助以減緩家中困境。
「幸福晨飽」之早餐補助計畫,主要的供應方式是使用便利商店的早餐券,若您孩子就讀的學校是使用便利商店早餐券,以下是關於兌換早餐券時的注意事項,請您多加配合:
1、 114年2月至114年6月配合協助辦理早餐券兌換的便利商店為全家、來來(OK)、7-11(統一)及萊爾富。
2、 本市幸福晨飽早餐補助計畫補助弱勢學生學期間到校上課日領1份免費早餐,讓孩子可以飽足上學。為確保學生每日正常用餐,並考量餐點保鮮期等因素,故以每日兌換1張為原則。
3、 兌換早餐券時,店內皆有提供餐點內容介紹,需配合便利商店提供之餐
組合,無法任意兌換或以補差價的方式辦理。
4、 早餐券可兌換日期以實際上課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計算(含寒、暑假實際到校上課日),每日兌換1張為限,餐券印出後兌換期限為當日23:59前到櫃台兌換,倘於期限內未使用而失效或遺失,將不能補兌換,請您留意兌換時間。
5、 本案為早餐補助,應每日兌換早餐券,學校將定期審視早餐券兌換紀錄,如發現無正當理由之餐券集中或異常兌換之情形,校方將取消其補助資格,並通知家長。
本項補助非屬政府法定福利措施,實為本市照顧弱勢家庭學童的美意,因為經費編列不易,提醒您領取之餐券皆不得轉售、轉讓或丟棄。如經查證屬實,將會取消申請資格,惠請珍惜使用。
敬祝 闔家安康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關心您 114年2月
113學年第2學期「幸福晨飽」早餐補助申請時程如下:
申請期間:114/02/11至114/02/21,但學期間突遭變故而有需求者,得於學期間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就讀本校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家訪符合實際經濟弱勢需求者) 及學生本人領有弱勢兒少補助證明者等經濟弱勢貧困家庭
申請窗口:學務處生輔組
申請方式:索取申請表件(可至生輔組領取或自行下載附件)>>一申請資格備齊資料送交導師簽章>>送交生輔組進行後續審核
113學年第2學期新北市午餐補助申請時程如下:
申請期間:114/02/11至114/02/21,但學期間突遭變故而有需求者,得於學期間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就讀本校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家訪符合實際經濟弱勢需求者) 及學生本人領有弱勢兒少補助證明者等經濟弱勢貧困家庭
申請窗口:學務處生輔組
申請方式:索取申請表件(可至生輔組領取或自行下載附件)>>一申請資格備齊資料送交導師簽章>>送交生輔組進行後續審核
備註:符合前述申請資格但戶籍設於台北市之學生,建議申請台北市之午餐補助,避免有重複請領之情形